深圳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节

类别:最新动态 更新时间:2010-10-15 浏览次数:4307 中医太极网


关于举办深圳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比赛的通知

 

深武字(2010)第05号

 

      在祖国各条战线建设均取得巨大成就,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形势推动下,我市的武术运动事

业也在发展壮大,广大武协会员和武术爱好者为我市的精神、物质文明建设和创建和谐社会起了积极

地作用。我市已形成制度化的传统武术比赛又到了举办时间。现决定深圳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比赛,

成人组于2010年11月20日—21日(星期六、星期天),举行:学生组于12月11日—12日(星期六、星期天)举行。


      通过此次比赛仍会总结和检阅参赛者的运动技术水平,并为评定段位取得一项凭证(比赛结束

即可申报,按规定审办)。


      为使我市武术运动健康地发展,比赛项目中不接受有封建色彩和欠健康的项目。期望我会会员

以及武术爱好者踊跃报名参加,共同把本次赛事办好,进而把我市群众性武术运动推向另一个高潮,让人们通过学练武术、增进健康,激发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的激情。


      今年报名费协会会员有优惠,尚未交09年和10年会费的组织和个人请在五月份之前交清。
比赛地址深圳市福田体育公园体育馆,报名时间10月22--28日,报名地址在深圳市武术协会办公室。


      深圳市德洪太极健康养生中心的学员须统一报名,并组织强化训练。报名地址:深圳福田体育公园、电话:82736212、联系人:张老师


     为使比赛大会庄严隆重,在第十二届赛事中将举行盛大的开幕式,期间安排武术项目表演助兴。 本次比赛场地免费开放,欢迎各界莅临观摩、指导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深 圳 市 武 术 协 会 2010年3月12日

 

 

附一:

2010年深圳市第十二届传统武术比赛

竞  赛  规  程


一.比赛日期和地点

2010年11月20—21日(武术套路(成人组)、健身气功类)在深圳市福田体育公园体育馆举行;

2010年12月11—12日(学生组)在深圳市工人文化宫体育馆。

主办单位:深圳市体育总会

承办单位:深圳市武术协会。

协办单位:深圳市福田区体育公园体育馆;

深圳市工人文化宫体育馆;


三. 参加单位

深圳市武术协会各基础单位、街道办、社区、文化工作站、学校、武馆、单位、个人

四.武术类竞赛项目

    1.长拳类:竞赛套路、自选套路、传统套路;

    2.南拳类:竞赛套路、自选套路、传统套路;

    3.太极类:竞赛套路、自选套路、传统套路;

    4.木兰类:木兰拳、木兰剑、木兰扇、木兰圈(双械)等;

    5.器械类:单、双、软等;

    6.其他拳术:除规则规定的自选拳术内容以外的拳术;

       (1)形意、八卦、八极类;(2)通臂、劈挂、翻子类;

       (3)地躺、象形类;(4)花、炮、红、华、少林类。

    7.对练类:徒手对练、器械对练、徒手与器械对练;(组合的年龄、性别不限)。

    8.集体项目:集体拳术、集体单器械、集体双器械、集体软器械.(年龄、性别组合不限)。
 

五. 武术套路类参加办法:

1.本次比赛只设个人单项、对练和集体项目,不设团体总分及个人全能的比赛。

2.個人項目:少儿组:12岁以下,少年组:13—17岁,青年组:18岁—35岁;

中年组:36—49岁,乐龄乙组:50—59岁,乐龄甲组:60—69岁组,(以上各组個人項目均分男、女子组)。

3.集体项目:公开组:少儿组、青年组、中年组、乐龄乙组、乐龄甲组;(少儿组和乐龄甲、乙组报

名时,需身份证复印件),(集体项目不分男女)。

4.乐龄甲组单项增设24式太极拳,32式太极剑的比赛;

5.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3个单项或2个单项、1个对练项目(对练收费按人数计)。

集体项目每人可报2项,上场人数8—20人,不足8人的队伍,在最后得分中扣除0.2分,超过20人者不得上场;

6.武术比赛参照原国家体委审定的《1996年武术竞赛套路规则》、《1993年太极拳、剑竞赛规则》和《木兰拳规定套路》的有关规定执行;    

7.套路演练时间及計時规定:

a.竞赛太极拳类:太极拳比赛不得超过6分钟,器械不得超过4分钟;

b.传统太极拳类:太极拳及器械不分超过6分钟;

c.自选套路:比赛时间按96年规则时间执行;

d.对练项目:比赛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(太极拳项目不得超过3分钟);

e.集体项目:比赛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;

f.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开始动作时即为起势,开始计时。对练和集体项目在行进间开始动作者,须

事先向裁判长申明。凡超出上述规定时间,裁判长鸣哨示意,个人或集体项目需立即结束演练,并按扣分标准扣分;

8.个人单项不配音乐;
9.裁判员由省武协和市武协选派。(报运动员20人以上队伍可派随队裁判一人,必须是2007年第一期裁判员学习班学员);
10.参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服、运动服或民族服;        
11.比赛剑必需使用直身剑。(木兰拳类除外)。


六. 健身气功类竞赛项目:

1、健身气功 易筋经;
2、健身气功 五禽戏;
3、健身气功 六字诀;
4、健身气功 八段锦;

七. 健身气功类参加办法、比赛时间、服装:

1.個人項目:少儿组:12岁以下,少年组:13—17岁,青年组:18岁—35岁;中年组:36—49岁,乐龄乙组:50—59岁,乐龄甲组:60—69岁组,(以上各组個人項目均分男、女子组)。

2.集体项目:公开组:少儿组、青年组、中年组、乐龄乙组、乐龄甲组;(少儿组和乐龄甲、乙组报

名时,需身份证复印件),(集体项目不分男女)。

3.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3个单项,集体项目每人可报2项,上场人数8—20人,不足8人的队伍,在最后得分中扣除0.2分,超过20人者不得上场。

4.集体项目比賽站列;上场为两列横排错位成平行四边形排列,由左前方起始,依次排列位置,具体排位见《健身气功竞赛规则(试行)》;

5.个人项目比賽站列;由多名队员同时上场参赛,比赛队形为“一”字形,依次排列位置。参赛运动员须按照要求入场、退场,并在听到上场点名、完成比赛项目以及裁判长示分后向裁判长施礼;

6.背景音乐为各功法不带口令提示词的伴奏音乐,由大会统一播放;

7.功法技术动作以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编制的《健身气功竟赛功法》为规范;

8.健身气功比赛採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制定的《健身气功竞赛规则(试行》及《健身气功竟赛功法》


9.裁判员按广东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有关规定选派。(报运动员20人以上队伍可派随队裁判一人,必须是2007年第一期裁判员学习班学员);

10. 服装:运动员比赛着装为中国健身气功协会指定的健身气功专用服装样式,鞋为健身运动类鞋,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运动员着装颜色须统一,参加个人项目的运动员着装颜色不限;

11. 比赛时间:2010年11月20—21日。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八.奖励办法

1.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均颁发奖状,增设名次奖,各单项录取前六名,不足6人的组别减2录取,3人(队)参加比赛只作表演,没取上名次奖者则按等奖制录取。报名单位人数20人以上(含20人)者颁发奖杯,所有参加单项,对练,集体项目者每人颁发纪念奖牌一枚。奖状、奖牌保留一个月,不及时领取者不再留存。

 

九. 报名和报到

1.报名时间、地点:武术套路(成人组)、健身气功类,於10月21日至28日;少儿组,於11月17日—23日,每日上午10时至下午5时(星期六、日照常工作),到笋岗西路体育大厦附属楼二楼(体育场西侧、游泳跳水馆隔邻)市武术协会。

2.报名时交报名费,逾期不再补报。报名表按比赛办法分别填写,必须电脑打印并交电子文档或E—mail、QQ发到市武术协会,报名后参赛项目不能更改,倘必需更改,每套须交50元更改费,届时不参加比赛者作弃权论处,不退还报名费;

3. 比赛地点:深圳市福田体育公园体育馆(武术套路(成人组)、健身气功类),(深圳市滨河大道与福强路交汇处“福田体育公园”)深圳市工人文化宫体育馆(武术套路(少儿组)(深圳市新园路5号,迎宾馆后门側);4. 参赛的成人组运动员须自行购买保险,自行保管保险单。少年组、少儿组运动员由大会集体代购保险,每人另交10元保险费;

5. 参赛运动员需视体质决定参赛,有严重慢性病疾患者勿勉强参与;运动员在比赛场上出现伤病,由大会现场处理,倘需进一步治疗时,均由各代表队或个人自行处理;

6. 参赛运动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比赛场地报到,3次呼叫不到作弃权论。

 

十‧ 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 

福田体育公园(体育馆)交通指南

一、福田体育公园乘车指南:

1.滨河大道入口(北门):请乘26路、34、64、229、231、236、337、353、382、K105、K204等公交车至福田体育公园下车。南山、宝安的拳友坐此路较好。

2.福强路入口(南门):请乘26、44、65、76、80、121、202、215、241、303、305、312、322路等公交车至上沙村下车。盐田、罗湖、福田的拳友坐此路较好。

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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